《召诰》、《洛诰》是《尚书·周书》中两篇极为重要的历史文献。文中不仅涉及到周初营建洛邑、措置殷遗、成王即政、周公监洛等一系列重大史事,而且提供了西周开国年代的可靠线索。本文试就两诰制作年代略作考索,以期对周初年代的排定有所助益。
《洛诰》篇末“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一句的含义是什么?马融说:“‘惟七年’,摄政七年,天下太平。”郑玄说:“文王、武王受命及周公居摄皆七年。”伪孔传说:“言周公摄政尽此十二月,大安文武受命之事,惟七年,天下太平。”孔疏说:“在十有二月,惟周公大安文武受命之事,于此时惟摄政七年矣。”孙星衍说:“经言‘在十有二月’,则周公居摄周七年也。此上文言‘祭岁’,则是成王岁朝即政而祭也。故此于篇终记周公居摄之年数。”在上述诸说中,马融把“惟七年”与“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割裂开来作解,郑玄把周公与文王、武王三者并列起来作解,都是不正确的,但他们二人都认为此年当为周公摄政七年却与后世大多数经学家的意见相一致。在此之前,《史记·周本纪》也说:“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作《召诰》、《洛诰》。”司马迁所说“周公行政七年”,据《鲁周公世家》知其包含在成王纪年之内,亦即成王即位七年。刘歆则认为此为周公摄政七年“复子明辟”之岁,次年为成王元年。二说于成王纪年的安排有所不同,前者注重王位相继的形式,后者言其问题的实质,故有此异。但他们二人都把《洛诰》作为周公摄政七年的诰文则无二致。验之《洛诰》本文,确系周公致政、成王即政之辞。故知周公摄政七年说可据,亦知《洛诰》作于周公摄政七年不诬。
王国维曾提出不同于传统观点的新看法。他在《洛诰解》中说:“‘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者,上纪事,下纪年。犹尊云‘惟王来正人方,惟王廿(按当为十)有五祀’矣。‘诞保文武受命’,即上成王所谓‘诞保文武受民’,周公所谓‘承保乃文祖受命民’,皆指留守新邑之事。周公留洛,自是年始,故书以结之。书法先日次月次年者,乃殷周间记事之体。……自后人不知‘诞保文武受命’指留洛邑监东土之事,又不知此经纪事纪年各为一句,遂生周公摄政七年之说,盖自先秦以来然矣。”王氏以先日次月次年的行文格式作为殷周间文辞之通例,这是对的,不过卜辞彝铭文首若有年月日相次的行文格式,也不能算是例外,如周原甲骨文即有“六年史呼宅商西”之辞。这里的疑问是,卜辞彝铭的纪年均指某王之年,《洛诰》“惟七年”应该是什么样的纪年呢?王国维在《周开国年表》“文王元祀”之下有解释说:“成王即位,周公摄政之初,亦未尝改元。《洛诰》曰‘惟七年’,是岁为文王受命之十八祀,武王克商后之七年,成王嗣位,于兹五岁。”笔者认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
首先,“惟七年”与“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是一密不可分而又相互发明的文句,同为纪年之辞,不能将其割裂开来,残头去尾,句中用两个“惟”字正表明同为纪年的一致性。如果一定要把此句分别断开,“惟七年”也只能看作“惟周公七年”之省文,因为前已言及周公,后句则可略去。
其次,所谓“文武受命”,应理解为《康诰》言“天乃大命文王(包括武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酒诰》言“克受殷之命”和《顾命》言“昔君文王武王……用克达(挞)殷集大命”等义,而不能解为留洛邑监东土之事,因为这与“文武受命”没有多大关系。
复次,以某一事件作为纪年的基点,也不完全符合卜辞彝铭的通例。卜辞彝铭所谓“惟王某年”应是指某王即位后的某年(如果某一事件与某王即位同年,那就另当别论),如《小盂鼎》铭“惟八月既望,辰在甲申……惟王廿又五祀”,《兮甲盘》铭“惟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即是。前者“惟王廿又五祀”指的康王即位二十五年,后者仅称“惟五年”也是指宣王即位五年,这在学术界已有定论。
《史记·周本纪》和《汉书·律历志》引刘歆《世经》都说《召诰》与《洛诰》同作于周公摄政七年,但郑玄据《尚书大传》认为《召诰》作于周公居摄五年。我们若将二诰作一番比较研究,即知当以周公摄政七年之说为是。
《召诰》说:“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月出),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
《洛诰》记周公说:“予乃胤(继)保大相东土,……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氵廛)水西,惟洛食。我又卜(氵廛)水东,亦惟洛食。(亻平)(使)来以图及献卜。”
比较这两段文字可见二诰记事内容的一致性。从时间上来说,召公至洛相宅在先,周公继后朝至于洛。召公至洛在三月三日(戊申),周公至洛在三月十日(乙卯)。唐兰认为二诰所说“乙卯”并不同年,“《洛诰》的乙卯是将营成周之前,而《召诰》的乙卯则在新邑建成之后”,恐未谛。二诰所记周公至浩相宅在召公之后,何至于《洛诰》的“乙卯”偏在《召诰》的“乙卯”之前?果若是,周公先已卜宅定位,何由召公再卜?再从周、召二公卜宅的地点来看,亦于同一位置得到吉兆,随即命庶殷攻位于洛。周公至洛复卜之后,派使臣把图卜送给成王,成王认为“休,恒吉”,准予备案。二诰记事内容如此契合无间,怎好说不是作于同年呢?
更重要的是,二诰记周公致政成王一事相得益彰,是其作于同年最有力的证据。《召诰》说:“王乃初服,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在这段话中,“服”字尤其值得注意。《诗·大雅·荡》云:“曾是在位,曾是在服。”毛传:“服,服政事也。”说明“在服”与“在位”意义相近。“知今我初服,宅新邑”一句,伪孔传解释说:“天已知我王初服政,居新邑。”把“初服”释为“初服政”,至为正确。“王乃初服”表明成王在是年二月告庙于丰之时,已经开始临朝视政,周公也就不再称王了。不过周公对政权的移交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成王开始只是初步接触政务处理,还缺乏独当一面的经验与能力,待年底新邑告成,成王经过一年的视政实践,基本具备了亲政的条件,这时再举祀天改元大典,完成政权的最后移交。正是因为是年成王开始即政,所以才有召公对成王的戒勉。希望他“其疾敬德”,“受天永命”。
《召诰》记成王即政,《洛诰》言周公致政,二者相辅相成。《洛诰》记周公说:“朕复子明辟”,就是周公复还成王君位的意思。又说:“乃惟孺子颁(分任政事),朕不暇听(听政)”,表明周公至此完全退居臣列,甚或有致仕之意。而成王“即辟(君位)于周”,正式成为周之国君了。由此看来,二诰同记周公致政成王之事,其制作不同年是说不过去的。
由于近年《何尊》铭文的发现,人们对《召诰》、《洛诰》的制作年代更是纷纭其说,这里也略作讨论。《何尊》铭文已为学者所熟习,兹不赘引。关于《何尊》铭文解释的分歧,过去主要集中在“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和“惟王五祀”的考释上。对于“迁宅”的考释,比较有影响的是“迁都”和“营洛”两说。主张迁都说的人,把“惟王五祀”解释为周公归政成王后的第五年;主张营洛说的人,则把“惟王五祀”说成成王即位的第五年(周公摄政五年),也就是《召诰》、《洛诰》所作之年。笔者认为,营洛说还有待斟酌。
从《何尊》铭文的内容来看,是说成王在天(太)室山举行福祭后,又在成周的京室诰训宗小子,并赐贝于何等事,通篇全无初始营洛的气象。此外,是年三四月间成王并未至洛,四月丙戌也就不可能在成周作诰。这样看来,“迁”字即使有营造之义,也不能以此求解《何尊》之铭。因此,把《何尊》的年月干支与《召诰》、《洛诰》的年月干支相整合,进而得出二诰与《何尊》制作同年的结论,在事实上是说不通的。
比较起来,还是迁都说更合理些。《何尊》所谓“迁宅”,无非是把洛邑成周作为与宗周镐京并立的两个政治中心,周天子可以根据形势需要选择居处以备事急,而镐京仍然保持作为旧都的特殊地位。“迁宅”之“迁”也不能完全视为离散之辞,由于多种原因,古代帝王可以随意迁居。汤居亳,祖乙居庇,阳甲居奄,盘庚迁殷,是其常事。即以姬周而论,文王时就“自岐下而迁都于丰”,武王时又作宅于镐。及至克商之后,武王更有宅洛之意:“余其(将)宅兹中国,自之义民”。成周既建,成王尊武王遗命,迁居于此,以稳定东方局势,自不足怪。从《洛诰》所记内容来看,当新邑落成,成王举行改元大典之后,随即返回宗周,是年决无迁居之事。因此,把“惟王五”放在成王亲政后的第五年,应该是符合事实的。以《何尊》的纪年来考察《召诰》、《洛诰》的制作年代,更说明两诰作于周公摄政七年是无可怀疑的了。